1.記得去年12月時,信箱裡有一張彩色印刷的〝大台北北區瓦斯服務通知〞單。裡面寫著將於12月某日,派員前往檢查軟管線安全服務工作.....。最後署名:大台北北區瓦斯企業社。好啦~~檢查的那天到了,還真的有人來按門鈴,一進來便有模有樣地拿出儀器要測是否有瓦斯外漏的問題.....,折騰了約莫5分鐘,便開始說這條管線有問題、需要換新的。我說費用多少呀?他說要2900元。然後我問:現場付給你嗎?他說:是的!        這時,我便推說要考慮一下、前陣子剛換過怎麼現在又要換.....。然後便打發他走人了。對方還不死心,表示如果不換會有危險喔~~我說好吧~~那請留下聯絡方式,我會再跟你聯繫。這才把他送出門。

這個月中,信箱裡又來一封定期安全檢查通知單,仔細一看,怎麼又是大台北瓦斯啊~~~不過有點不一樣的是:這一份通知單上有印住家地址以及登記人大名。ㄣ...看來可信度頗高,到了當天,因為有事外出不在家,但隔天檢查人員還是再度拜訪,一樣完成程序之後,我想起12月的事,便詢問他如何分辨真假?他說:真正的通知單上,會印有地址及人名,並且,最後署名是: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X區服務所。並且如果有替換管線,絕不當場收費!而是開立服務作業簽帳單,費用在下一期的瓦斯費帳單中顯示出,再由用戶完成繳費。喔~~了解囉!如果不是以上的情況,那就是詐騙集團啦!

2.不知道大家是否有用支票的習慣,支票等同於現金,但使用過程可比直接給現金要慎重多啦!如果說今天人家要付給你一張支票,上面的抬頭和金額欄位最好由開票人親筆填寫最佳!為什麼?有位身邊的長輩,她所任職的壽險公司中,一位業務人員去向客戶收保費時,客戶直接拿空白票給她,說就請她代筆幫忙寫一下,寫好給他檢查無誤之後,再蓋上印章就好了~~這位業務不疑有他,便照辦了。可是萬萬沒想到,當支票軋進保險公司帳戶時,遭到退票!退票原因為:發票人申報空白支票遺失!這下子可麻煩了~~這業務人員馬上就吃上刑事責任的官司,儘管只是一筆單純的保費,但法院可是三天一傳、五天一問的,雖然後來可以還她清白,但一個月下來,三天兩頭跑法院的滋味兒可不好受啊~~奉勸大家:如果不甚了解票據法,寧可不碰支票,也別讓一張小小紙張賠上自己的清譽啊~~

3.夫妻或情侶共用一個電子郵件帳戶似乎是很平常的事。因為沒有聯名戶這回事,通常都只能一個人申請帳戶,開始使用部落格、信箱、甚至有交易行為的網拍功能...等等。這時候的帳戶和密碼,一定是共同使用。而系統業者在免責聲明中都有提到:保護帳號和密碼是使用者的責任,請妥善保管。但是,如果有一方,某天突然向系統業者投訴帳號遭竊、密碼被盜用...,那麼,系統業者會如何回應呢?當然是搬出免責聲明撇得一乾二淨囉~~且如果另一方提出共同使用帳戶的相關物證人證時,原投訴者是有可能吃上誣告的官司啊。所以,不得不謹慎些為上策喔。

4.這則可以輕鬆些~~嫌家中貓狗體味太重嗎?用了特濃香味的洗毛精還是蓋不住體味?有辦法!讓牠們多曬太陽吧~~陽光中的紫外線,可以消除毛髮中的細菌和某些發酵物質,這些是體味的來源之一。光是靠頻頻的洗澡,只會增加毛囊被破壞的機率,並不能減輕體味!所以,趁著有陽光的日子,讓貓狗做做日光浴吧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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